马长山
我女儿2岁多时,我带她到使馆区附近的公园去玩。忘了因为什么事,她与我发生了争执,坚决不肯走了。我俩正在僵持时,旁边站岗的一位武装警察板着脸对着我女儿说话了:你必须听你爸爸的话。我女儿吓坏了,当时就哭了。我马上说,警察叔叔跟你开玩笑呢!我女儿含着眼泪说,“别开玩笑了!行不行?”那个警察笑了。他本想以一种幽默的形式帮我一个忙,结果把孩子弄哭了。
我自己也像那个警察,经常爱开个玩笑,于是经常与对话者发生误会。印象十分深刻的就有七、八次之多。
我曾经当过书店经理。在我们的邮购书目上,印着我的语录:“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为读者服务,因为买我们书籍的读者中间没有傻瓜。”我的本意是想与读者套套近乎,但是也受到了质疑。上海某校的一个教授,也是我们的老客户了,非常正式地给我写了一封信,称我的逻辑有问题,他认为,即使某位读者是傻瓜,也应该好好为其服务。
前几天在一个网站,我也是开了一个玩笑,受到一个女斑竹的警告。我一气之下离开了。今天,又是我难过的一天,有一个十分喜欢我的作品的女孩子对我不高兴了,因为我按照天津人的习惯(我在南开上的大学),称她为“大姐”。不料她对此异常愤怒。
十多年前,美国英特尔公司主管亚太地区的副总裁史威利先生到北京公干,他和夫人想请我吃一顿。宾主在席间交谈甚欢,最后,按洋人的习惯,客人要说一通感激涕零的话。我在美国时就对这一套恨之入骨。大家说的全一样(也许我接触的圈子太小),何乐之有。于是,我拿出诗人作派,自己造了几个句子,拐弯抹角地称赞当晚的饭食如何丰盛。那顿饭钱值我半年的工资,我没有理由不感激人家。可是,我不想说大家都说的话。结果,我的句子似乎让夫人不太高兴。我可以看出来。当时我想,我是诗人,我有不按语法行事的权利。
在美国时,每周都要参加各类聚会。一次,我没有遵从西方礼仪,盛赞每一位客人带来的美食,而是对其中的一道菜大摇其头,我的本意是不想说千篇一律的话,当然有很大的游戏成分,但是也确实不爱吃。结果导致主人和带这道菜的一对夫妇十分尴尬。那位夫人以后再也不理我了。
上个月我问一个广东的故乡网友住在哪个城市,以后路过可否见见。她说在佛山,可惜第二天要出差。我马上回复说,我第二天就要到佛山去,你却借故走掉!她略带责备地解释,她的出差是早就预定的,不是不想见。我误会她了。
与我发生误会的,以女性居多。而男人似乎没有反感我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不开低格调的玩笑,从不骂人。人海茫茫,我的红脸知己在哪里?也许是因为男女的思维方式不同。当然也有例外。上周我跟了一个女作者的帖子,好象也是拿年龄开了一个玩笑。过了大约半小时,我突然觉得不妥,于是立即删掉了。可是她已经看到了。令人欣慰的是,她说不介意。后来我才知道,她曾经在爱情上有过刻骨铭心的痛,很多年过去了,她至今还是一个人。我这样开玩笑有点太残酷了。这里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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