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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好心情美文网  发布日期: 2001年4月15日
父亲、房子和我
邹士平

  在父亲比芝麻还小的官被撸了以后,我们家的民主生活便被父亲的专政代替了。首先享受到这专政的皮鞭,当然是哥哥和我。我们都认为这是父亲的官瘾在作怪,但是敢怒而不敢言。父亲习惯于在众多的事情中挑最重要的做,他认为教育好两个儿子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他抓住我们哥俩不放的理论依据。

  父亲不喜欢摆他当芝麻官的成功和荣耀,这是我到现在还敬佩他的原因所在。父亲还有一个值得我敬佩的地方,就是他的超人的记忆力:他会记起许多年以前的某一细节。

  父亲和我们谈得最多的是他一生三易其居。父亲在叙述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多半写满了自豪。 

  父亲说他二十二岁结婚时,便凭着方刚血气和一腔热情,在老街上顶起了一座新宅。那个时候还没有我,“顶起的那个新宅”是什么样子,只能从他的回忆中加以想象。父亲每每谈到这事的时候,哥哥就不自在,因为他当时也二十二岁结婚,他没有“顶起新宅”。

  父亲说在那洋溢着汗水和温馨的新居里,举家度过了十二个春秋。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将这一切化为了乌有,父亲领着侥幸脱难的一家人在朋友家蛰居了年。最小的难民是我,当时只会用哭和笑两种方式来表达观点。

  在他人的屋檐下进出总不那么顺气。父亲又筹划着构筑新居。父亲说这时他已迈入中年,智慧和经验替代了方刚血气。父亲选择了一块丛生荆棘的荒岗,他要在那儿建立我们的新家。粘性很强的黄泥,雨天的路有半腿的泥沼,我记事的整个童年都是与这泥沼作斗争,它唯一的优势就是比被洪水吞没的老家高出一百多米。父亲那时是被洪水淹怕了。择高地而居不怕你洪水再大,父亲颇有心计地想。

  我的新家在这块开阔的地势上面南背北展开,青砖红瓦在蓝天白云下很惹眼。庭前植了许多桑,后来仅成活一株,而且还是歪脖子,有一个好处:便于爬上去摘又红又大的桑椹,那甜中带酸的滋味直让你三月不知肉味。

  后院有一个三米见方的蓄水池,几株荷花支在水面上,数尾鲤鱼摇来摇去,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我到现在还能记得一株团成蘑菇形的栀子树和沿着蠢笨的槠树攀援的金银花在春末夏初竟相斗香。槠树立在池边上,金银花瓣常零落到水池里。鲤鱼最爱吃了,高兴起来还翻个斤头,不小心便溅你一身水。

  新家西侧的漫坡下面,是一方面积很大的水洼。父亲撒下的菱角在我的童年里演绎了许多故事。菱角有两角的、四角的,偶或长出三角的,常常里肉撑破了外皮。摇着小橹在菱塘里驰骋,有如犁铧豁开了土地,刺激而又新鲜。后来读到“莲叶何田田”的句子时,便固执地认为:田田是用来描述菱叶的。

  鱼虾鳖蟹很乐意藏在菱丛中,吃不愁穿不愁的,逍遥自在。而水塘与堤外的大河是相通的,春季水涨,暮秋水落。枯水期眼看就到了,快活了一个夏天的它们还乐不思蜀,与菱丛温情脉脉,腆着个肚子流连忘返。水势一落千丈,菱丛也由滋养它们的窝摇身一变,成了罗织他们的网,这时想逃脱为时已晚,肥嘟嘟圆溜溜的身子在离水的菱丛中作无谓的挣扎,只等束手就擒。四五岁的小男孩,泥水中踉踉跄跄的,尾随着肥鱼,嘴巴合拢不过来。这在我的整个童年时代是一束富有生命力的故事。

  最能烘托气氛的要数那屋前屋后的数百株刺槐了,春风一过,槐花勃勃开放,白簇簇一片,芳香馥郁,远远望去,俨然一片好庄园。

  新家通往老街需要涉过两道渠,两道渠上有两座很狭窄的小石桥,秋天,小石桥下有很多蛐蛐。这两道桥给了我不小的心理障碍,上下学的时候,总需要姐姐的牵手,否则就认为会掉下桥去。母亲说,我不敢过桥,是小时候,脚心常被姐姐挠痒痒的结果。

  落日西下时分,我爱骑在院墙上,看余晖染红的河带,和河面上点点蚁动的渔船,顺风的时候,还能听到嘹亮的号子。河堤上的老街永远悠然地飘着缈缈的炊烟,最高的那棵老槐树是我们学校的,我知道那下面系着催我们上课的大铜钟,铜钟上面有个喜鹊窝,我的同学拴柱曾经上去掏过几枚蛋,他因此被老师罚站了半天,回来后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让同学们倾倒不已。我总是在这遐想中打发很多时光,直到母亲大声地唤我吃晚饭。

  我的这种文静被姐姐视作呆气,老师也怀疑我的智力是否正常,因为我的成绩单满是红灯。老师说,顽皮的孩子考不好,是因为顽皮,而我不顽皮。考不好,就是脑子不好。父亲大不以之为然。

  虽然没有热闹的街坊邻居,没有相互嬉戏的同伴,但是,我可以拿着桑椹逗池鱼,可以到小石桥下捉蛐蛐,可以在清凉的渠水里任意畅游,可以偷看姐姐的日记,可以和大黄狗倚门翘首等待父亲归来,可以牵着风筝满岗乱跑,可以不想老师留下的作业。每一个梦都是金色的,每一轮阳太都很新鲜。

  父亲是在我十岁生日的那天,举家回迁到老街上的。因为举家忙着迁移,谁也没有顾得上我的生日,包括我自己。全家都认为,住得好好的,干嘛搬家?老街邻居私下里说,这是钱多了,硌腰。父亲这次动迁,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父亲说,搬迁的日子是他有意选定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大家都没当回事。

  老街的纷嚷和嘈杂让我睡不好觉。小伙伴们过分的热情,也让我不知所措。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他们之间复杂的派系斗争游戏。

  在父亲还辖着教我读书认字的学校的时候,一次国庆文艺会演,他在主席台上,试图从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中,找到他的幼子,他以为他的儿子会和他们一样出色,结果很失望。

  会演结束后,父亲说是在餐桌上找到我的班主任的,他问他的儿子在学校如何。班主任为这种疏漏的安排惶惶了好几天,不过,他还是当着父亲的面说,这孩子很孤僻,不合群,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这话无疑引起了父亲的注意。

  其后不久,我们的一次体育课,不巧被他撞见了。同学们都在快乐地玩耍着,我一个人坐在朝北的那个篮球架下呆想,显得惹眼的孤零。

  父亲后来断断续续地向我讲述了第三次动迁前这些细节。我在记忆里搜寻了很长时间,才大致回忆起这些事情的模糊轮廓。因为我的嗓门不够大,音乐老师说我不宜参加合唱,于是把我从名单里剔了出来,据说音乐老师后来挨了班主任的一顿猛训。至于体育课,可能是发生在拴柱被罚站之后。朝北的篮球架正对着挂着铜钟的槐树,我在想着,还会有喜鹊从窝里飞出来吗?

  我记得与父亲唯一的一次平等对话,是十六岁被重点中学录取的那年。父亲认为我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了,谈话的主题也是围绕房子而展开的。父亲认为那是他一生心血和智慧的结晶。我却黄口乳牙,出言不逊道:“大丈夫何乐一隅之安?”父亲两只眼睛盯着我良久,说:“儿子,你还不懂这句话。”

  后来读到孟母教子,三迁其居的故事,竟忍不住唰唰地掉下了眼泪。其时,我的父亲已经作古,其时,我已知道了一隅之安,何其不易,其时,我已领悟了父亲最后一次迁居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