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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足走天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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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艳羡模特之路,对我来说,脑海里盘恒的,除了节食、节食,就还是节食。有一等女孩子,天质好身材,吃掉十头牛也不会长一两肉,而我头天晚上只要多闻了两丝巧克力的味道,第二天测重仪上的指针就会晃三晃。同事中有经验的曾教我饿的时候可以咀嚼生芹菜或胡萝卜块,可我小的时候对芹菜有过“惨痛经验”(我小的时候调皮,曾把姐姐的戒指咬断后衔在嘴里,让她猜在哪里,不想一不小心就咽到了肚里。妈妈吓得脸色惨白,急送我去医院,戒指太小,无法开刀,于是医生建议了个土方:大量吃微煮的老芹菜,将其排泄出来——于是全家人眼睁睁地逼着我将一捆老芹菜硬生生地吞下了胃),至今一闻到味道就恶心。少年时的我对零食的爱好不亚于男人对美女的冲动,为了克制这求之不得的痛苦,我大量的吸烟,几乎到了没有香烟就不能正式思考的地步(我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男人中那么多“瘾君子”)。
欧洲的体制与亚洲的完全不同,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每个香港明星都可以身家千万,欧洲发家的可都是广告公司与经纪人,任何一个模特对他们来说不过是雇员。当然其间不是没有特例,可是你以为人人都有机会当克劳缔娅·西弗?而且其中甘苦岂足为外人道?忙的时候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化妆改了又改,八九个发式稀松平常,赶场、赶场,一场接一场,纷乱复杂似战争(蔷薇的战争),化妆师有时不耐烦起来,我的头发大把大把被拽下来,痛得我连妈都不认得。但是它有它的好处,它带我迅速地熟悉欧洲的社交圈子,洗掉我的土气——对于瑞士人来说,即使你来自八大行星,你还是土包子一个,他们可以公然地瞧你不起。而且,你有没有想过,Any case,它都比一份餐馆工、一份Baby-sitter好千倍不止,先莫说它相对于前者颇丰的收入,除去模特,哪个职业不是要看一社会人的脸色,我长期节食,真真是一点多余的热情与力气也无。
放了工,去樱桃工作的迪厅玩。真是腐败得一塌糊涂的生活,香槟、热舞、恋爱、私欲,世纪末的堕落,那般的纵情享受、那般的声色犬马,因为吃过苦,所以怕吃苦,因为不要去考虑明天的花开花落,因为不知数年后,还是否有机会重复今日的良宵。 模特工作快结束的时候,我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知为什么我流年连连不顺,德语区的大学攒足劲似的不动声色,给我消息的全是法语区与意大利语区。你知道,这就意味着我不仅在德国的时间算白过,还得重新学习另一种语言,再补习一年预科——啊,还没进大学门,先浪费时间浪成了老女人。我的内心非常焦虑,可表面上一点声色都没动,多年的漂泊生活,养成我除死无大碍的脾性,况且,真就有刀架在我脖子上又有什么大不了,刀子一抹,我也就去了。
圣诞节前夕,我应Hotel Zurich的亚餐厅经理之邀弹琴,那时我在苏黎士这弹丸之城已小有名气,走在酒吧街或是河畔,都会有极之年轻的小男孩惊艳地吹口哨。我不知道妈妈是否希望我干脆嫁在欧洲,那四套款式各异、颜色夸张的旗袍,唬得我!可真正恐吓老外还得靠它们,这就是他们眼中的中国,乡下点没关系——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嘛!我最夸张一条是旗袍连身裙,朱红色,边边角角都缀着亮片与金珠,知道的人是我来演出,不知道的以为什么《上海滩旧事》里逃戏的演员。
那次弹些什么大抵忘记,人年纪越大越懒得精刮,反正我翻来覆去就是几首“看家曲”:《渔舟唱晚》开场,《高山流水》压轴,中间或者是《寒鸦戏水》,或者是《蕉窗夜雨》,了不起一首《春江花月夜》。台下观众雷然鼓掌,我做谦逊状,然后或是被什么“音乐爱好者”请在一旁小谈几句,或者向经理结帐,我就该打道回府。但是那天,那天,有一点什么不一样,有一个家庭引起了我的注意——其实也不是,欧洲来大型Hotel用餐的大都是家庭,我想更确切的理由应该是这样:每当一个人面对命运转折点的时候,他总会有一点超常的预感。我也是,我很喜欢那家人中的妈妈,她长得有点想席琳·迪昂,很有涵养的微笑,她的女儿高兴地喊:“我见过你,在杂志上……”
我们一起喝了咖啡,临走那家的父亲递了名片给我,长得象席琳·迪昂的母亲幽默地开玩笑,“圣诞节许的愿总会实现的,而且,圣诞老人偏爱美丽乖巧的小女孩子……”——那父亲是一间私立大学的校长。是这样,我不知道大陆怎么样,欧美国家质量好、名声响的大学几乎都是私校。这间学校更是收费不菲,有“贵族学校”之称。可当时我的盘算是这样的:Any case,它在德语区,我可以省去语言、预科两年的时间,而且它的名头大,我毕业后谁敢小瞧“名校毕业生”;虽然它学费贵了一点,但是我手上的积蓄加父母的援助,第一年勉强可以对付过去,第二年我勤奋打工,第三年我转美国……有点如意算盘是不是?可无论如何,请你记住一个真理,事情坏到不能再坏的时候,你就得往好处想,给自己施加压力是于事无补的。
经过校长的通融,我插班上课。前台秘书是个丰肥如老鹰一般的美国女人,有了舅妈那一个“榜样”,我对身材丰肥的老女人素无好感——真不明白我小小年纪,心中怕触及的东西竟这么多——磨人的,一向是生活!我来太晚,学生公寓都已住满。只得Hotel Bellevue五层一间客房,我起初还担心价格贵,谁知竟比普通Apartment还便宜。后来我才得知,因为酒店的前任女主人在五层的一个房间里自杀,所以五楼罕有人愿意住。
我搬行李过去的时候是一个阴雨的黄昏,房间略显一点暗,有一种近乎于忧怆的静谧,墙纸是种特别的紫灰色,房里已先住了个直发直裙的女孩Lily,我们一直是Roommate,我十七岁那年她自杀,用一小刃刀片,我在睡觉,下午的阳光淡淡照在我的脸上,好象有什么东西在轻拂我的长发,我以为是风,或是白云飘过的微影,因为很舒服,所以又沉沉睡去……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伫立在我床边的,一定是她的灵魂,她最后望了我一眼,就拍拍翅膀,向天际飞去了……她的发散落在面颊上,幽怨而平静,鲜血滴在墨绿的地毯上,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深紫色……我踉踉跄跄地跌出去!
我自小便是个早慧儿,妈妈告诉我我说话很早,很少有咬音不清楚的现象,而且对于大人未教过的新鲜事物,总能自己发明一个名字。记得有一次她抱我去父亲所在的军区,路过那里的菜园时,我突然指着一头刚刚跑出来的小猪喊:“呶呶呶呶”(那时我还不会走路),后来稍大些,有人告诉我那叫猪,我也固执地喊它“猪呶呶”。从市区到军区要take很长一段火车,妈妈会拿出一本厚厚的唐诗教我念,聊以打发寂寞的旅途,但令她惊异的是,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已可以无误地背出她只念了一遍的诗文。
即令是这样,第一年的课程还是让我差一点喘不上气来。首先,我的课程德文、英语授课都有,而且除去作文课老师Ms.Virregre(我们校长夫人)与计算机教授Mr.Larson是纯正的美国人以外,其他的教授都有或多或少的地方口音。记得上第一节课时,老师在上面用Swiss German欢欣鼓舞地说了半天,我只零零星星听懂几个单词,再看看周围外国同学的神态,不是呆若木鸡,就是表错情地傻笑,于是我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所有的课程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文课。Ms.Virregre每次都会将我的文章做范文读给同学听。大约是因为学音乐与阅世甚浅的缘故,我一直到十七岁都不喜欢看通俗读物与科技文献,我总觉得可以在电视机面前端端正正坐着超过三小时的人是一种天才,而我,对大约知道结果的故事(比如台湾肥皂剧)和无法判断是非的事情(比如太空探索)一点也提不起兴趣来。我的灵魂每每滞留在中国古代的诗词与歌乐中,尤以汉、唐两朝为甚。唐诗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李白,他恃才傲物,“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狂歌纵酒,“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星期六的傍晚,我一个人坐在恩格堡的湖畔读他的诗,心思也似飞到了九宵。古筝曲中有一首很著名的《秦桑曲》,便是化做大诗人李白的《陌上桑》。“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多么哀婉的句子,诗而乐,乐而诗,在诗人的情怀中化臻为一。
其实说到我的写作生涯,应该很早就开始了,刚上小学一年级就写了一篇童话《垃圾堆里的大灰狼》(我上学本就比其他孩子早),许多不会写的字还用拼音代替。二年级时,老师布置作文题目《谈一本书的观后感》。许多同学都写的课文里的摘目,最出奇也不过什么《少年张嘎》、《鸡毛信》……那个阶段我正迷恋欧洲童话,我甚至相信那里每个故事都是真的。其中我最爱《海的女儿》那一篇,那个会唱歌的小人鱼寂寞的身姿仿佛一座雕塑,又象远处孤岛灯塔上的萤光,留在我的灵魂深处。我为她的执着所感动,为她的付出而落泪,她的勇敢、她的落寞、她的善良、她的怅惘……象一支支的乐曲,无不深深在我心上激荡。——于是我写了《我爱小人鱼》,文中尽情讴歌了她那种伟大的爱情。卷子交上去,老师面色凝重地找到我,“你知道你在写什么吗?……”其实她大可不必这么紧张,我不仅不是个对社会早熟的人,还“后知后觉”得吓人,直到上大学,我都不大看得起满身泥巴、满口粗话的异性同级生,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最好是国文或英文老师),也许下意识地希望那是自己将来的形象吧!
除去作文,我们那时的主课程有Cost Control、Mathematics、Computer、Conference、Marketing、Religious、Europe History……Business Management与Logic太难,我第一年不敢选,但学分又要凑足,于是听取上届老生的意见,申请了几门较易过的课,比如Kitchen,比如Housekeeping。我的Kitchen老师是个意大利人,象一切意大利人那样热情,也象一切意大利人那样轻率。等上了他的课我才发现,Kitchen远不如我想象的那么轻松:炙热的烤板、沉重的炒铲、生生地站一上午没有片刻的歇息……选他的课时我刚好扭了脚,许多繁重的“劳动”不能参加,我非常害怕以Kitchen老师这种脾性定会“Fail”掉我的课无疑,不想他竟突然nice到不得了,把我编入“甜点组”,每天的工作就是为蛋糕、慕司上洒可可粉。谁知这样也混到了学期终,考核我的成绩竟是A,唉,也不知老师那天开心些什么。 记得还有一门Nutrition,中国女孩的记忆力自是不同凡响,我一口气将维生素从ACDE到B1、B2、……B12的功用以及缺乏它们会导致的后遗症背得滚瓜烂熟。Nutrition课的测验最频繁,邻座的美国学生头皮都快被他自己抓烂了,我却轻轻松松交了卷,到学校图书馆看《三剑客》去也。
虽然我功课很突出,但我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中学时我就学会了逃学,在欧上大学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学校的教育体制非常严格,但是好在:一,我并不是时时逃,也不专门逃哪门老师的课;二,我的成绩十分优异,又尊师爱教,老师大都睁只眼闭只眼;三,我幼时确实多病,是校医院的“常客”,吃药如同吃饭。逃了学我就去后山的天使堡大教堂,我象獐子或扬子鳄一类的动物,来来去去都有固定的路线,没有大事发生不会改变。(这是不是说明我其实是个很专情的人,绝不会主动抛弃身边的人或事物)
相较于我的文学天赋,我属于那种对数字十分不敏感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妈妈让我买酱油,她给我多少钱我给售货员多少钱,拿了酱油就走,如果售货员不叫住我我是不会反应过来还有找的零钱。)这样反映在我的学习上,理工科的课程我要吃力很多。好在常常有选课相同的男生“奋不顾身”地前来“观摩”,充当我的免费家教。女孩子少年时长得美的,大都不太讨人喜欢,这是因为:第一,女人多数三分姿色就挟以自恃,这点少女尤为明显;第二,学校里不会给女孩子太多撞头的机会,因此许多人太把自己当女孩子看;第三,学校里的“菜鸟”小男生各个都纯情得一塌糊涂,宠惯得女孩子经常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第四,……(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我曾接连两届被选为校花,许多高届的学长开了老爸的龟背车来约周末看电影吃刨冰去图书馆,同班里也有塞纸条的,有些写的还是英文诗,文法都不十分整齐,但已噱得我开心。我经常迟到一两个小时或者答应了人家临时又改变主意,眼睁睁地看着宿舍的电话响得烂掉装作若无其事。我想我那时是个问题少女,外表极度骄傲,内心极度自卑,渴望关爱却又过分多疑。同班同学最恨与我比邻练琴,我仗着自己筝声大,天天弹《庆丰收》与《闹元宵》,轰轰烈烈的弦声搞得左邻温书的和右舍睡午觉的欲哭无泪,我想他们此后一生都会痛恨古筝这种乐器。
小小的学校就已经是个小社会,说学生单纯的人其实他自己才单纯,不,换一种角度来说,也许对于社会上的人来说学生是单纯的,可是我们自身之间未必不象另一种大比拼。临近考试的时候,素日再不用功的学生也开起了夜车,因为我成绩佼佼,而且公寓较宽敞,许多女生都来我这里集体看书、猜题。复习到凌晨,女孩们都困不可当,不停地吸烟提神,屋中的空气一会便转为淡蓝,有实在熬不住的,就靠着我的琴凳打一个小盹,平常时间多么娇弱,此时也象一朵失水的小花。我更是激烈,两包Camel一会便见了底。华印混血女孩Sarah递上一支烟,“尝尝这个!”我浑浑噩噩抽了两口就略觉不对,一旁早吸了大半支的英国女生尖叫起来:“大麻!”我一把拉开房门,客客气气地对Sarah说:“请滚!”
瑞士的生活水准很高,小心着小心着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是超了支。我是个很有羞耻心的孩子,于是想了个好办法——记帐:我甚至将每天的汽车费与电话费都记录在案。但是没坚持到一个月我就彻底放弃。有些人的习性象一只狗,勤勉至死;有些人则是一只猫,永远懒懒洋洋。(上述比喻丝毫不带贬义)我显然是后者,除去会因为这个那个的事情耽搁,几天后再也想不出钱是怎么光光的,更重要的是,钱并不因为你对它留了“案底”而惧怕你,该花的还是要花的。于是我一方面有羞耻感,一方面安慰自己:钱不是省出来的,是赚出来的。——仿佛自己一毕业就可以做李嘉诚或者邵逸夫。
当模特的积蓄很快花完,我还是老本行,去Hotel里弹琴。常会有人偷偷问:“那个大眼睛、翘鼻子的女孩叫什么名字?”开始把注意力从洋娃娃身上移向自己,一把长发烫了染,染了烫,又怕被老师骂,于开课前乖乖熨平。十个指甲倒用了五种颜色,吊带装裸露的胳膊上不是叮叮当当的臂环,就是各式各样的贴花,耳朵上打了七个孔,因为没保护好,发炎发得一塌糊涂,最后只得忍痛割爱地“存活”下来了三个。 学校处处显示自己的“贵族风范”,小小的午餐也Professional得象一个“Fine Dining”,男生一律西服或燕尾,女生则是中规中矩的长裙,督学来来回回地监视着我们的餐桌礼仪,稍有喝汤出声或叉盘相撞他便怒目而视。放假时我回家,和亲友一起用餐,父亲欣慰地说:“我女儿似一个公主。”
我的主课Business Conference老师是埃及白人,他有一个极长的姓氏,据说他来自一个已没落的贵族家庭,我永远忘不了他发英语时浓重的吞音和脸上那种充满惊叹的表情。记得一次他向我们讲解Society State,他告诉我们,这个社会由三个阶层组成,分别是Up,Middle和Low,而每一阶层又细分为Up upper,Up middle,Up lower;Middle upper,Middle middle,Middle lower;Low upper,Low middle,Low lower。其中Up upper是我们平日看不到的阶层,好比耸入云中的峰峦。然后,他又顿了一下,微笑道:“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有幸来到最富饶的瑞士来读贵族学院,你们大约属于Middle upper或Middle middle这个阶层。”年少时的一些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在我做Internship期间,无论是面对长篇累牍的Office工作,还是被零杂工折磨得抬不起头来,我的耳边依旧会回响起我的专业课老师的话语,我那时,常一面吸烟一面自嘲地想:我现在哪里是Middle middle,能勉强混入Low upper就很不错了。
同学之间关系淡淡,人与人交往都维持着一种虚伪的客气,但老实说我喜欢这种氛围。也许因为我天性较沉默刻板的缘故。我的同学中许多人家世很是叫得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来自英国的爱德华与土耳其的詹姆斯,两人皆十分英俊。我想:来自好家庭的孩子应该有好相貌(暴发户除外),这是审慎的自然选择结果。如果上层人士与阶级较低的人结婚,他们通常也只会选择美人。爱德华的家庭好似与英国的王室有一些关联,而詹姆斯的父亲是土耳其第二首富。爱德华的风头远不如詹姆斯劲,詹姆斯有两辆宝马(其中一辆是那种底盘极低,不切实用的跑车),在Casino中一夜输掉两万瑞郎也不眨一下眼,女朋友可以编成一个“八国联军”。爱德华的眼睛里永远带着些许的漫不经心与懒散,好象对什么都不是太care,他较寡言,即使说话,用词也极精确,有点象《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和《飘》中的阿希礼,比如,他经常说“tiresome”或“tedious”,很少说“boring”,更不用说“angry”,“mad”之流。而那时,许多非英语国家的人还正以为说“fucking good”、“doggoned good”有趣地道得不得了呢!若不是一次争论,我之前对爱德华这个人简直毫无感觉。那时英国王妃戴安娜刚去世,举国悲恸,很多同学结伴去看王妃的出事地点,回来以后,对英国王室颇多微词,爱德华终于忍无可忍,大声说:“先生们,请不要批评你们所不了解的问题!”
有一个女孩子娜塔莎是爱德华的忠实崇拜者,娜塔莎是巴基斯坦人,父亲富甲一方,娜塔莎端的是一个“巧克力美人”。皮肤虽是棕黑色,却细腻如凝脂,又似刚抛过光的琥珀;五官轮廓很深,宛若美丽的雕像。她常说爱德华才是真正的贵族,詹姆斯不过一个土财主罢了。我点头称是。
很快就是放大假,欧洲的教育体制是这样:上四个月课,放四个月假;再上两个月课,再放两个月假。我富有的同学们当然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临放假前三个星期就开始预定旅游线路,只有我可怜兮兮地到处应聘工作,还美其名曰“实习”。时逢欧洲经济危机,许多大企业都在裁员,我的处境十分困难。爷爷来信曰:“余老矣,精神渐靡,想去日无多……惟放心不下汝……”我捧着爷爷的信,大哭起来。很想按原计划转学,期间我也参观过久负盛名的苏黎士大学、卢岑大学、日内瓦大学……不错,他们的学生都是热情的:热情的笑脸、热情的打交道,热情而年轻,年轻的躯体上散发着汗味,还有廉价的古龙水味——年轻然而廉价。而我的学校有社交礼仪、芭蕾艺术、着装常识,甚至,还有红酒鉴赏。红酒鉴赏课的教授就是我们Director本人,他是德国人,毕业于英国的剑桥,当他操着一口正宗的牛津英语给我们讲课时,他脸上浮现出日耳曼民族特有的优越感。从他那里,我学到了什么样的酒配什么样的杯子,什么叫AOC,什么叫vin de table,哪里的苏维翁最地道,哪里的梅洛宜晚收。这些潜移默化的东西是这些学费低廉的小大学无法给予的呀!——我咬了咬牙,决心再坚持一下。我知道会有人觉得我虚荣,虚荣就虚荣罢。况且,我一向不大介意别人的看法。有时急起来,我会对娜塔莎Complain:“真不知当初怎么想的,选Business Conference这个大而无当的专业,应了中国古话‘屠龙技’。现在找工作这么难,早知如此还不如抱Hotel Management呢,至少还能找一份餐馆工!”娜塔莎的眼睛瞪得好似泰国的四面佛。我叹了一口气,算了,象她这种优裕家境的孩子,怎么会理解我。我的痛苦,他们不会懂!
在英国那年我接到爷爷去世的消息,银行的钱不足以买一张回亚的机票,那也是个冰冷入骨的冬天,贫穷的中国女孩买不起一件稍厚的大衣,故此那个冬天格外得令人无法忍受。我发烧整整一个星期,虚脱得没有力气去看医生,我想若是我死在公寓中大约也无人知晓。——以后?天知道我以后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各式各样的面色,五花八门的谎话……我并不是不信任人,只是我对人性深深失望。一直没有男朋友,我已不再是小女孩,一个芭碧娃娃,一杯冰淇淋,会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帮助呢?啊,不,不,我惯于寂寞。心情好的时候,会约同学去看场戏、吃顿饭,然而,也不过是一场电影一顿饭。
再次回到瑞士的时候,我已发胖到不敢照镜子的地步。我只有两个时候必须吃很多东西,一个是极度开心,一个是极度痛苦,可是我这个人性格极端,不是极度开心,就是极度痛苦。所以当Ernst Schiegei公司再找到我时,我已壮得象只小牛犊。
Ernst Schiegei正告我必须快速减肥,此季春装正需要一张新鲜的亚洲面孔。我诚惶诚恐,戒酒戒红茶戒巧克力,本又想吸烟,经纪人大喝不许,他怕焦油会熏黄我的牙齿。狂热的节食与大量的减肥药使我的生物钟完全紊乱,我开始起痘痘,而且愈演愈烈,几乎毁了容,延医延到我见药则呕还是无济于事,Ernst Schiegei只好另请高明,我简直不知道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自那一次,我明白我彻底与模特之路再也无缘。可生活容不得我有时间去感伤,地久天长,我需要一份工作,否则连基本的水准也Offer不下来。我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用在打简历与找工作上,所有的家庭作业都是在火车上完成的。每天一大早,Take the shower,Make-up,Go to the bank……急急忙忙地拎着套装上火车,躲在车厢洗手间里换衣服。我的眼睛明显倦怠与疲惫,无论用力盖上多少粉与睫毛膏上去。回到车厢后,我格外沮丧,不知那一个个老板会对我印象如何,又不知此行会不会顺利。我将头抵在车窗上,窗外的风景象一副连绵的画卷,不停地变换、重复着,我掏出教科书,看两眼,出一会儿神,又拿出小镜子注视一会儿。在别人眼中,我一定是个患得患失的神经质女孩。从天使堡到苏黎士两个多钟的火车,我总是疲惫不堪,想靠在椅背上小憩一会,又怕压坏了发型。
Manor Str. 上的香水店给我通知时我身上就剩了5瑞朗。你知道,瑞士所有店铺节假日是不开门的。我头一天用Gleis 7(一种夜间免费乘车卡,只限于学生使用)回来,错过了银行取钱时间,妈的谁知道第二天就赶上天使堡的狂欢节,这一狂就是三四天,可苦了我,买了一大堆巧克力(瑞士的巧克力便宜得一塌糊涂,0.70瑞朗可以买非常好吃的一大块),早也吃,晚也吃。因为知道巧克力吃了就会腻,不再有饿的感觉。——这件事的正面影响是今后我一看到可可味的东西就汗毛一起立正。那5瑞朗,天,怎么处决它呢?买了面包就买不了水,买了车票就买不了电话卡。那枚硬币被我攥得能滴出来水,如果花掉它,以后的生活要怎么过呢?我想每一个在外留学的人大约旁的没学会,先明白如何毫铢必计——早早被吓细了胆子。
香水店的通知终于来了,它为什么现在才来?我握着电话筒,一瞬间竟悲愤起来。为什么世人都一样,做好人为什么不做到底?千呼万唤,磨磨蹭蹭,推三阻四,摆尽威风,才从指甲缝里漏一点好处出来。——尽管后来店铺老板娘待我不错,可因为当时的一番羞辱,我的心里,除了恨,就只有恨!
我记得那时从公寓到香水店,要路过一个礼品店,美丽的橱窗琳琅满目,其中有个小丑人型,小小的白色瓷做的脸与纤细的手,眼睛低垂,脸颊上一滴老大的眼泪。我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要隔着窗子吻吻他的面颊上的泪珠。
大三那年,樱桃转去美国,她说她要上哈佛,读MBA,成为华尔街最年轻的女操盘人。我去送她,那天苏黎士下好大雨,唯一的一把伞我塞给了樱桃,雨一直下,一直下,好象谁在天上捶胸顿足地呜咽一样。我就那么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走着突然悲从衷来,放声大哭起来。好在雨下得急烈,拍打在面颊上,也分不清是泪是雨。樱桃,可爱的樱桃,咯咯笑的樱桃,心机单纯的樱桃,好脾气的樱桃,会拉小提琴曲《梁祝》的樱桃……没有人可以陪你走一辈子,即使是最好的朋友。
开始逐渐偏爱白和珍珠灰两色,一个衣橱拉开来,满目都是白与灰。下午洗完衣服,晾在阳台上,一件雪白海军服落寞地飘着,有风的时候,它时而拍拍袖子,所以我知道它也寂寞。电视节目中只爱看动画卡通,而动画片里又最喜欢《花仙子》、《蓝精灵》与《樱桃小丸子》。那时突然热爱了鲁迅与张爱玲,鲁迅的冷静、挣扎与张爱玲的厌世、无奈,我总也读不够。一个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读到三毛的《逃学为读书》和李碧华的《青蛇》,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类文字。直到成年我都喜欢《格林童话》,而不喜欢中国古代传统故事,什么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啦,什么曹娥投江寻父啦,什么许仙与白娘子啦,什么三英战吕布啦,什么牛郎织女啦……我的爱憎观强烈而奇特,即令是现在我依然不能理解白娘子为什么会爱上许仙这么怯懦无能又毫无主见的男人。另外我还非常痛恨牛郎,觉得他真是不要脸,趁着人家仙女洗澡的时候藏了人家的羽衣,籍此要挟人家嫁给他。根本就是趁人之危,无赖泼皮,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有什么值得歌颂的。
爷爷与父亲都写信来嘱我多看新闻多读报,然而白搭,我一听到新闻解说员冷冷清清、整齐划一的声音就失却了看下去的兴致。——也许这并不是主要理由,你知道,有的人可以干劲十足、意气风发地活在时代的浪尖,有的人却只活在自己的空间里,好比林黛玉说的“我是为了我的心”,身周围永远是悠久的过去的空气,温润、悠闲、无所谓时间。换一种说法,有的人象一只猎豹,有的人只象一只波丝猫,——比如我。
宋词里我最喜欢的不是秦观,不是苏轼,也不是李清照,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词人晏几道。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多情,他不仅多情而且痴情,他说:“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他说:“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他说:“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他说,他说……我想我要生在宋朝一定会义无返顾地爱上他,“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的作文开始从校刊被推荐给日报、晚报,那时许多人半开玩笑地喊我“才女”或是“神童”。我因一向冷淡而被人误为孤傲、爱摆脸色,我也懒得解释。我不欠任何人一个解释,误解我的人自然是不打算喜欢我的人,那我解释了也是没用的。既然他已下了这个决心,那么了解了我也不会喜欢我,与其如此,不如误解。
功课越来越重,除了在Hotel里弹琴,别的零工我已不大敢做,同届许多女孩休学去结婚。欧洲就这点好,学位随时保留,哪怕你生完孩子再继续进修呢!学校里来了很多新鲜面孔,从他们的肤色我判断出亚洲的经济蒸蒸日上,我来的时候全校还只我一个中国人,我快毕业的时候不仅香港、台湾、澳门大杂烩,许多北京、上海,甚至大连的女孩子也不远千里而来,据说这种留学的中介公司在国内已非常盛行。那些年好象是个轰轰烈烈的年代,许多大事都激励着每个莘莘学子的心: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申办奥运,江泽民访瑞。同学中一个深圳女孩子长得很象邓亚萍,几个嘴损的男生建议她去找萨马兰旗一定不会被拆包。女孩子气得眼泪汪汪。然而说笑归说笑,在欧洲见到亚洲的所谓“名人”好象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大家也都没把他们当回事,他们自己也低调谦逊不少。——说实话,我一直喜欢低调的人,所谓讲多错多,你灰蒙蒙地不作声,人家反而以为你参了什么大智慧回来,与其献丑,不如藏拙嘛!
我的毕业论文有一篇是《你为什么要赴瑞读书》,我为什么要赴瑞读书?说老实话我也不知道。生活是一个机器传送带,前面的日子还没掉下去,后面的已铺天抢地的盖了上来,连呼吸的机会都没有,稍一松怠,就会被生活的齿轮活生生地切割粉碎,那容得多思考。然而我还是写了,差不多写成了入党宣誓书或是教堂主祷文。老师们感动得死去活来,同学捂着嘴暗笑,我的情绪很复杂,其实我也没说谎,那不过是理想中的自己。
下课的时候,校工通知我前台有我一封信。我罕纳,久已无人寄信给我了呀!一看邮票,美国的,急急撕了笺口,樱桃利落清秀的字直跃眼帘,“……小凯,你想不到吧,我现在在康耐尔大学读酒店管理,当年,郑明明的二女儿也在这里就读……我想做一个酒店高层领导人,永远出入高贵的场合……小凯,你知道吗?我在瑞时想去华尔街是诚心实意,现在选择酒店为终生目标也没有一丝搀假……我有了一个男朋友,美国人,非常帅,有点象Back Street Boy里的小Nick,他是……”不知为什么,我蓦地想起了小时候读过的一篇抗战小说《在路上》,作者在结尾这样写:“云儿说:‘等我们从太行山回来的时候就会打枪了。’我突然明白了,当初我们憧憬的永远不是最终目标,我们还是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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