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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足走天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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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
玛格丽特·杜拉丝曾经写道:“……我有一张破碎的脸,已辨不出以往的轮廓……十六岁就开始衰老……”第一次看我总也不明白其中的寓意,后来才渐渐顿悟,那是一种骄傲而奢靡的坚持——在她十六岁那年她耗尽了一生的热望与爱怜!
我也是,我觉得人的一生中总有个聚焦点,所有的飞花落雪也格外真切——太阳在明天、明年、一万年后仍是这样的粲然照耀,温暖而漠然地将光辉撒在每一个行走的人身上——可是我们的一生只有一次,那焦虑、痛苦、希望、失望、抗争、迷惘……有人常问我:“Kallen,你走过那么多国家,其中最喜爱哪一个呢?”“瑞士!”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说的时候仿佛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我也不是我,而依旧是 数年前那个初来乍到、惶恐不安的小小女孩——时间定格在那一瞬。数年后的我已不再和我相干,真正的我的灵魂永远留在了恩格堡的湖畔,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看它们逐渐消失、熄灭……孤独的我站在天涯海角,把所有的芬芳留给过去的年华;听见天使的私语,听见土壤的萌动……然而光阴是纷然退却,意识只是透明的幻觉——一生也不过是如此,当最初的新鲜感都如流星般陨落的时候,我曾想,会有一个机会,会有一个人,听我讲述我生命中最冰冷最凄惶最恐惧——然而那一刻真到来时,我却发现,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很久以来,我就只喜欢紫丁香一种花。那种深深的紫色,深到不可理喻,白的或浅紫的都不可以。上中学时,常有小男生巴巴地送了玫瑰来,我大都转送给来做Housekeeping的欧巴桑,我不是不喜欢玫瑰,比如泰国泰钦河畔的玫瑰园,真令人见之忘忧。但是这些花的品种太多,名目太蘩,看久了人的眼睛会涩,——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不过因为我根本是一个单调的女孩,用久了一种牌子,连洗头水都想不起去换。
那时同龄的女孩已学会穿蓬蓬裙、用假睫毛,打扮得各个如米奇老鼠,我依然赤着脚,散着长发在房中踱来踱去,偶尔吸烟,吸烟是因为我觉得闷。少年的我自视甚高,仿佛整个地球都不足以展现我的蓝图。于是我决定报考德国的柏林皇家音乐学院。 我想我是个幸运的女孩,过海关时大包小包,还带了张比我还大的古筝,海关人员不仅没收我超载费,还热情地帮助我拎行李。大约他们觉得这么一个小女孩独自去这么远的地方……当然,还因为我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到法兰克福机场时,已是下午,不知为什么下那么大雨,天与地都灰蒙蒙的一片,周围是我不熟悉的面孔与陌生强硬的语音,我突然好茫然,长途飞机的疲惫一涌而上,我将额头抵在那架大大的筝上……
去柏林递了申请表与成绩单,我在Freiberg报了语言学校开始进修德语。Freiberg是个大学城,来来往往都是急急忙忙的各个国家学生。依然没有朋友,我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功课上,早上9:00上课,我6:30就起床,一边刷牙一边听德文广播;下午2:30下课,我坐在大巴上背单词;深夜不到12:00我绝不允许自己睡觉,这种近乎于自虐的“纳粹学习法”,三个月后我就插到了中级班去跟他们的课,连我的任课老师都讶异地赞叹:“中国女孩太了不起!”
略有闲暇,我便坐在古筝旁练琴。一支支筝曲自我指端泻出,有时我觉得根本不是我的 琴在鸣奏,而是我的心在歌唱。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那种工业化大生产下的批量产品,我喜欢手工制品,每一件都是艺术品,每一件都不一样,每一件都有感情。我的琴是老师亲手做的,上好红木(可栖凤凰?),象牙柱头,雕花繁复精美,琴架是桌型,上面是二龙戏珠的镂空木花。这把琴,即使不会弹的人,手指在上面轻轻一拨,也会发出流水般动人的旋律。万水千山、千难万难,我都将其携行左右,不离不弃,有时登台演出,那边准备好了现成的乐器,我不忍拂其好意,然而弹起来,只觉指间艰涩。蓦然惊觉,不知什么时候,那筝已幻化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后来回首的时候,仍不敢相信那一段时光是怎么过来的,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子只身独闯异国,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从学校take巴士到公寓,再从公寓take巴士去学校,冬天的雪直没到膝上,风一刮,冷到心里去,是以我一直不喜欢冬天,不喜欢下雪,那种透彻心肺的凉意,让我的灵魂也害了风湿,无论今后在哪个地方、何种时候,只要又是这样的冬,我便不堪回首。然而在这样的煎熬中,柏林皇家音乐学院是我唯一的希望,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可以被拒绝。然而春季到来的时候,我收到德国教育署的通知书,告知我所申请的专业两年内不招生。我象被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整个世界刹那间失却了意义。其实当初我的导师们都建议过让我多投几间院校,多报几个专业,但是心高气傲的我根本不做他想,记得我曾对我的专业课导师信心十足地说:“不录取我根本是他们的损失!”“我怎么可能有失败的机会?”——然而,然而,我终于失败了。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想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吃一些苦,撞一些头,痛苦真正可以将人的性格塑造得更加完美。这件事给我的打击令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低调了不少,也再鲜有那种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的口气。
瑞士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国家,仿佛造物主格外偏宠,我从不知一个国家可以美成这样,简直活脱脱是从我的幻想中走出来的,美丽得不真实。我去的时候,正是瑞士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紫丁香花团锦簇地对我微笑,我仰起头,向着明媚的蓝天碧野挥手,啊!欧洲的童话之城,我终于确实地拥抱你了。
舅舅家在首都伯尔尼,对欧洲已熟门熟道的我未让任何人来接,拎着古筝与行李踏上了从苏黎士往伯尔尼的火车。舅舅有两个女儿,一个叫Lucy,一个叫May,May大我三岁,Lucy大我六岁,完完全全土生儿的样子,May还带着牙箍。舅妈一看便知道是那种很凌厉的女人,应该也是华人,然而一句中国也不会说(亦或是不愿说?),身材丰肥,足足是我那时的三四个,喜欢挥舞双手, 做出夸张的动作,或是格格大笑。大家坐下来,她毫无表情地用德文腔很重的英语问我家里的情况,我字斟句酌地回答。那顿饭吃得很费力,吃完饭后,我局促地坐在沙发上,不知该不该主动要求洗碗,该上楼回房还是继续参与他们的“家庭会议”——啊,想不到社会给我的第一课,竟由我的亲戚给我上起。
我与Lucy和May的关系很糟糕,我觉得她们太势利、太欺人,也许不是,我自己根本也是个不擅与人相处的乡下女孩。每每与May发生了争执,或是舅妈或是Lucy总会公事公办地一副臭脸找我“谈心”,我从来都是低着头,因为我怕一抬头,眼中就会放出愤怒的飞箭。——少年的无数琐屑残留到今天,不想都成了一点一块的阴影,直到今天,无论什么人对我说:“Kallen,我想和你谈一谈……”我都有尖叫的冲动,我小心眼,我尚放不下,我不过是个女人。
那时侯,下了课,我不想回家——啊,那原本也不是我的家,从我离开中国的那一瞬起,我就已没有家了。大多数时候,漫无目的地搭上一辆大巴士,就那么坐着,管它开向哪里,有时点上一支烟,然而吸着吸着不免黯然神伤。上上下下的人群,沉沉浮浮的面孔,哪一张真正属于我呢?或者去看一场电影,人家眼中的喜剧,却能令我伤感,我怀疑自己从另一个宇宙来,在这个陌生的星际上完全失去了方向。最爱看法国电影,往往连名字也不记得,女主人公伤感地垂下眼睛,“时间太久了……你离开太久,我已经分辨不出是否还在爱你……但我始终有一个感觉,你会回来的……”我掩上面颊,泪自指缝溢出,浇灭了烟蒂。那男人说:“……生命在今日开始,昨天永远是过去,今天甚至连皮肤也不一样…昨日我拥过、抚过的皮肤……”
班里有一个女生叫樱桃,年纪与我相仿,来自中国的内陆南方,大大的、小鹿似的眼睛,棱角分明的嘴唇,微棕的皮肤,更惹人喜爱的是她的声音根本还是童音。我俩的成绩几乎是整个班里最好的,而且一样曾学音乐(樱桃以前是拉小提琴的),一样喜欢王菲,一样习惯于边听CD边吸烟,一样只用Dior的香水,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说来惭愧,樱桃比我小几个月,反倒事事包容我,因为我情绪化,因为我敏感多疑。事后总向樱桃道歉,她大度地耸耸肩,“算啦,艺术家嘛,总有点神经质,还好你不是梵高与海明威。”有时她也问我:“喂,你为什么千里迢迢赶来欧洲读书?”我据实回答:“因为想当贝多芬、巴哈那样的杰出人物。”她赞叹也担心,“有志气,但是很难!”于是我做冥思苦想状,半天一脸不情愿地说:“那就只好下嫁哪个欧洲王子,做王妃吧!”话未说完,我俩就笑作一团。——跟樱桃在一起的日子,是单纯的快乐,惟有这个时候,才可以忘记身边的许多烦忧。
转眼是May的生日,她未邀请我参加,虽然早在意料之中,但被通知结果时,还是多多少少地伤了自尊心。屋后有一片软绒般的草地,可爱的秋千架,低矮的灌木丛,有风拂着我的长发,我赤着足,坐在秋千上,用脚趾轻轻玩着那些细绒绒的嫩草。想去游泳,想去打网球,想去练琴,脑筋转了一百八十个弯,然而身子却仍窝在秋千上。多么希望童话里的故事可以实现,王子将我扶到马上,对周围所有的人说:“去去去!Kallen现在由我保护。”——啊!即使是想一想,即使光是Imaging,也多么令人振奋。
突然有个身影出现在我面前,“可以认识一下吗?”那是个华裔男孩,中文很流利,应该是移民少年,高大,算不上英俊,然而一脸阳光灿烂的样子。“不可以!”我懒洋洋地说,我痛恨May请来的每一个客人。“为什么?”他惊讶地笑。“因为……”我在心里说:“因为你不是王子。”“我叫阿Tee,在伯尔尼医科大读书,希望有幸……” “哼!”我从鼻子里嗤笑出来。男孩子的脸渐渐地红了起来,我跳下秋千架,拎着鞋,一言不发地走回屋内,象是被得罪那样。
然而后来阿Tee开始约会我,他有称赞我是美少女,更重要的是,他喜欢听我弹琴。我一度自信心曾极为匮乏,非常需要别人的肯定,哪怕只是个无关痛痒的人。直到,舅妈知道这件事为止,全家开始声讨我,尤其是Lucy,出言刻毒,那种侮辱,我没齿难忘,当时我要是能咬死她,就算变成一只狼也甘心。在他们的话语中我渐渐理清思路,原来阿Tee实习分配到舅舅的研究所,他们一直希望他可以和Lucy……我没有哭,没有争辩,只有深深的悲哀。后来在人生道路上,自是吃了很多苦,但首宗,还是寄人篱下,相较而言,生离死别又算得了什么?一个人要紧有自己的巢,在外面再日晒雨淋,回来都可关上门舔伤。May伤人入骨,“你吃我们家的,住我们家的……”全忘了我父母按季寄大额的生活费来,我激灵灵一个冷战,我发誓,今后若再有人对我说同样的话语我会杀了他(她)!……
学校一放假,我就跑到了苏黎士与樱桃同住。樱桃的公寓,就在苏黎士河畔,每天傍晚,我都和她在河边散步,有时在Migros买一袋葡萄,有时在日餐厅打包几块寿司。樱桃最喜欢看报纸,尤其是香港的三八新闻,而我的偶像则是Olip.,他的那首《Ich liebre Dich》我百听不厌。我向樱桃建议:“你觉得我有没有流行音乐的天赋,也许我可以做一个很好的词人,专为这些歌星填歌词?”其实樱桃正在一家迪厅做DJ与调音,她显然没听见我在说什么,因为她的注意力在另一边,“快,快,快去看明星!”樱桃拉着我飞跑起来,不远处有一群人,一个身材细佻的浓妆欧洲女孩骑在单车上,一个人在做人造风,将她的头发刚刚吹起,又不至吹乱;另一个在摄影,还有一个在监督……我们看得一清二楚,因为欧洲人的最大好处是不围观不挤热闹,也许不是,只是因为瑞士人的脾性特别骄傲保守,或是他们的职业毫无贵贱之分,一个演员与一个售货员无甚区别。“她真漂亮,不是吗?”樱桃赞叹。小心眼的我根本听不得有人在我面前赞另一个女人好,于是撇着腔调,“漂亮吗?我可不觉得,你不认为她的脸毫无个性,我……”这时那个监督人员突地转过头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我知道说错了话,扯着樱桃的手就走。“小姐,请留步!”那男人说。我站住,没有回头,话说都说了,难不成还让我咽回去,况且,也咽不回去啊!“小姐请问是哪里人?”“亚洲!”我爱搭不理。“你是日本人吗?”我“嗤”地一声笑出声来,来瑞后无数当地人将我误为日本人,他们大约觉得打扮稍稍Fashion一点的,定是日本人无疑。“日本人哪会有这么大的眼睛?”樱桃也笑了。那男人递名片出来,“我是Ernst Schiegei广告公司的负责人,不知两位小姐是否有兴趣……”樱桃连连摇头,她对自己目前的工作不知几满意。我睁大眼睛问:“有宿舍吗?”“当然!”男人回答,“我们可以另约个时间讨论待遇,如果……” “不必了,我答应!”我清脆地回答,只要有能力离开舅舅家,夫复何求。
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同是爹生父母养,同是母亲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为什么有的人可以指亟气扬,有的人却要忍辱负重?我从衣袋中取香烟,可是手太抖,火柴划了半天也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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