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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01年8月24日
谁来保障食品安全
刘 茜

  7月底8月初,广州市场突然发现大量含致癌物质黄曲霉素的劣质大米,一时间举城皆惊。其实“毒米”事件在广州出现已非首次,但这次“毒米”数量之多,对人危害性之大却是前所未有的。屡屡发生的“毒米”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近年来,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除了国有粮食部门改成了独立的粮食经营实体外,出现了千家万户的粮食经销商。作为特殊商品的粮食被当成一般商品经营,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经营粮食所需求的特别经营规则被废除,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规则却没有建立,因此任何一个环节出差错,都可能影响整个社会。 
  
  早在10年前,北京就有学者呼吁对粮食立法,但至今未见出台,粮食这一重要物资的管理,一直无法可依。 
  
  粮食是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利益的大事,市场专营到放开已有好几年了,经营者肯定是唯利是图的,但政府的管理却长期不到位。粮食市场放开之后,政府的工商、技监、卫生部门的监督要赶快跟上,要进行经常的抽检,依法维护市场,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目前粮食流通领域究竟属于谁来主管,还是一笔糊涂账。出了事,卫生部门、技术监督、工商都可以去查处,但是怎样管理才能使它不出事呢?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这一职能。由于粮食的特殊“身份”,它的哪一环都重要,哪一环节出问题都是大事。而现在的监管体制下,每一个监管者都互相分离,实际上在整个过程中留下了一大片空白地带。 
  
  由于粮食市场监管不严,我国的粮食企业门槛很低,实行准入制很有必要。在香港,有资格为600多万人口提供食品批发的,只有30余家信誉好、有实力的企业,并且每年必须通过年审。现在我国的粮食流通中,进入的门槛较低,而且经营的范围也比较乱。管理必须抓住龙头,小商贩的粮食,是来源于批发,批发商可以控制货品的流向,因此要严格审查粮食的批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