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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 2001年9月13日
这笔保险金能否继承?
佚名



    律师同志: 

    我部一位战友刘某,其妻因家中煤气泄漏中毒死亡,由于生前投有保险,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了赔偿。对该笔保险金如何继承或分配,刘某与其岳父母产生了争议。请问这笔赔偿费是我战友夫妻共同财产吗?死者的父母有无继承的权利?  某部李振起 

    李振起同志: 

    所谓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一定期限到达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而本案中的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在你战友妻子死亡后给予的补偿,这时作为婚姻关系主体的一方已不存在,因此,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这笔保险金能否继承,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属于受益人所有,死者的父母不能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则死者的父母可以继承。 

    海军法律顾问处律师  罗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