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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 农民能得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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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
日前,国家林业局、计委、财政部出台了以粮代赈、退耕还林的操作办法,决定在西部地区的174个县开展试点工作。以下是这个操作办法的部分内容。
退耕户能无偿得到粮食
粮食补助的标准,应根据农户退耕面积、当地实际平均粮食单产和还林还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要有利于鼓励农民积极退耕。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的标准,长江上游地区150公斤,黄河上中游地区100公斤,每公斤粮食按1.40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不能转嫁到农民身上。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发放。粮食补助的期限,根据试点情况确定,需要几年就补几年,以防止砍树复耕。粮食的供应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就近调运,组织到乡、到村,兑付到户,减少供应环节,降低供应成本。向农民提供的粮食,不仅要兑现数量,而且要确保质量。 退耕补助:每亩每年20元
考虑到农民退耕后近几年内需要维持医疗、教育等必要的开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给农民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20元安排;补助的期限,根据试点情况确定,需要几年就补几年。 国家无偿提供种苗
退耕还林(草)和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由林业部门统一组织采种,育苗单位向农民无偿供应所需的种子和苗木。种苗费按建设生态林标准每亩补助50元,由国家提供给种苗生产单位。
个体承包:30年不变
按照“谁造林(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实行责权利挂钩,积极引导和支持退耕后的农民大力治理荒山荒地,并把植树种草和管护任务长期承包到户到人,30年不变。退耕地造林种草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逐块登记造册,及时核发林草权属证明。
退“一”要还“二”到“三”
国家补助的粮食和现金是按退耕地亩产计算的,包括补助了农民投入的种子、化肥、劳务及净产出。因此,在有条件的地方,农民除负责退耕地造林外,还要承担两亩或两亩以上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任务。考虑到有的地方可能做不到“退一还二、还三”,有的可能要超过,因此,要因地制宜,以省为单位规划,以县为单位实施。
验收合格才领粮
各地要将退耕还林(草)的任务逐级落实到户,并分户建卡,由农户按规定的数量和进度进行退耕还林(草)。造林后,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由林业部门对退耕还林(草)进度、质量及管护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农户凭卡和验收证明,按报账制办法领取粮食和补助现金。
小资料
西部地区土地面积545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87亿。耕地面积占全国的27.7%,草地面积占3/5。西部地区人均耕地、林地、牧草地分别为2亩、4.7亩和10.3亩,超过或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西部地区是全国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森林覆盖率低,其中西藏5.8%、甘肃4.33%、宁夏1.54%、新疆0.79%、青海仅为0.35%。陡坡耕地也大多在西部地区,而注入长江、黄河的泥沙,有2/3来自坡耕地。
这次退耕还林还草的试点范围确定为长江上游的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和黄河上中游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新疆13个省区市的174个县。
退耕还林还草中央投资近19亿元,总面积为515万亩。按照“退一还二、还三”的要求,相应安排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64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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